公开招标失败了可以现场变更采购方式吗?

一般来说,企业对自己的项目进行招标,无可厚非。如果企业认为竞争性谈判或少于三种情况下的谈判仍有竞争力,且自身经济能力能够承受,那么可以当场改变采购方式。


如果是法律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,需要办理项目审批手续,这个不行,因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。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七条规定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项目的招标范围、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,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。


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确定的招标范围、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告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。如果是政府采购项目,这个也不合适。比如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74号)第29条规定,自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初步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,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。仅从这一点来说,这种零时变更行为是不能满足相关条款要求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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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10 22:01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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